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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大冶老挝打工案告破 追回赃款47万元

来源:出国劳务网 时间:2010-10-21 作者:出国劳务网 浏览量:

日前,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举行“6·12”诈骗案退赃大会。今年6月5日,大冶、大悟等地192人出国打工被骗,涉案金额达785300元。
这是大冶市发生的涉及受害人最多的一起诈骗案。大冶市公安局在嫌疑人已退还282800元的情况下,又为受害人追回47万元赃款。

 

192人欲赴老挝打工被困云南

今年29岁的彭杰峰,是大冶茗山乡畈道村人,一直在黄石做装修生意。今年3月,他认识了住在大冶城区的黄某。彭听说利比亚有个工程需要工人,年收入可达10万元,黄某正介绍他人前往利比亚打工。
彭杰峰想到本地工资不高,就向黄某交了8000元,准备到利比亚打工。
大冶市像彭杰峰这样想通过出国打工挣大钱的人还有很多。
今年5月,黄某又向他人介绍,老挝修铁路需要很多工人,每月工资6000元至10000元。
6月7日,大冶、大悟等地192人,在黄某的组织下,乘火车赶到云南昆明,可是,他们发现并不能前往老挝。
5天后,他们乘火车返回,途中将黄某及同行的下陆区人胡某、山东青州人冯某控制。后来,冯某趁大家不注意跑了。
6月12日上午,火车到达咸宁火车站,100多名大冶人带着黄某和胡某提前下车,大悟等地的人则继续乘火车回家。
随后,大冶市公安局将黄某和胡某刑事拘留。

 

真相浮出水面 幕后人“玩失踪”

大冶市公安局对这起涉众案件高度重视,指示该局经侦大队成立专班调查。经3个多月的深入调查,该案真相浮出水面。
据介绍,2008年9月,在武汉一家境外就业有限公司当业务员的山东青州人冯某,为招揽客户,在QQ群发布招工信息。下陆人胡某看到信息后,联系上冯某,并通过冯某,将其弟弟胡某某介绍到新加坡打工。
今年3月,胡某的朋友汪某想出国打工,就找胡某帮忙。胡某于是向冯某求助,而冯某已离开那家公司。
后来,冯某联系上了原在安徽芜湖从事出国劳务中介工作的梁某。梁某称,马来西亚巨人集团在老挝投资了一个铁路项目,他负责招工。随后,梁某向冯某发来一份空白聘用合同书。冯某将这个消息告诉了胡某,胡某告诉了汪某。
汪某在办理护照时,认识了大冶人黄某,并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黄某。黄某随后找到胡某,请求胡某将他联系的一些人介绍到老挝去打工。
胡某将这个情况告诉冯某,冯某联系上梁某,梁某表示这些人可以接收。
于是,胡某通知黄某组织工人,同时商议每名工人收费10000元。
今年5月30日,梁某在QQ上说,准备到老挝打工的人,可以凭相关批文,到海关办理签证,但是,需要老挝方面的工程公司派车来接,才能到老挝。目前,车子还没联系好,需要等一等。
胡某和黄某于是在家继续等消息。但是,黄某联系的一些人急着要走。黄某就和胡某商议先将这些人带到云南,在那里等老挝方面的车。冯某则先期到达老挝,联系相关事宜。这时,梁某说,需要再交7万元签证费(之前他已获得58000元签证费),老挝方面才能安排车子到云南昆明。
6月7日,黄某联系的192人乘火车到达云南昆明。胡某和黄某向梁某指定的账户汇了7万元。
梁某收到钱后,声称自己的护照已过期,不能从老挝到云南。6月9日,他又说,他可以坐飞机到云南。冯某按其嘱咐,在飞机上等他。可是,直到飞机起飞,冯某都没见到梁某。
冯某回到昆明后告诉胡某,梁某因为护照过期不能到云南来接人了,大家不能到老挝去了。
接着,胡某和冯某向大家说明原因,大家听后,要求退钱回家。黄某于是将身上的钱,都退给了大家。

警方全力追赃 受害人损失基本被挽回

前往云南的192人中,共有130人向黄某交了钱。黄某向他们收了785300元,后来退还了282800元。
大冶市公安局在调查该案时,将追赃作为重要任务。
黄某、胡某和冯某在接受调查时,共退回472300元赃款。大冶市公安局将这472300元,全部发给了这130人。
“公安局为我们挽回了损失,我们表示感谢!”大冶罗桥街办双港村梁伟杰等人说。
目前,黄某、冯某和胡某已被取保候审。而据大冶市公安局查明,梁某自2009年11月出国到新加坡,至今没有回国。
目前,警方已将梁某列为主要嫌疑人,展开抓捕。

 

出国打工要先看中介有无资质

记者采访得知,出国打工,正受到一些市民青睐。而受骗的人也越来越多(本报近期曾连续报道)。
大冶市公安局局长王新华提醒说,出国打工,一定要防止受骗。
黄石市商务局有关人士称,如果准备通过中介机构出国打工,需要先了解清楚这家中介机构是否有向国外输送劳务的资质。

(佚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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